连带债务能免责吗?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5-12 1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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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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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债务连带责任合同法

合同法现已废止,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债务能免责吗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三种:

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成为了“淡定哥”,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可再度回到放晴的天空,摘掉负债的帽子,呼吸新鲜空气。

合伙人退伙,怎么解决合伙债务

按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将要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一)合伙财产

合伙人要退伙,那么需要先结算合伙财产,这也是退伙的合伙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具体结算时,需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如果还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并且也还有未收回的合伙财产,那么即可能要等事务了结了再结算。

(二)合伙债务

在退伙时,合伙人可以主张结算合伙财产,但同时也要清偿合伙产生的债务,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要是在退伙时还有未了解的债务,那么即使已经在合伙企业中宣告退伙,但是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债务清偿找退伙的合伙人。

不过,合伙人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后,可以请求其他合伙人清偿。如果因为自己已经退伙,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清偿的,那么其他人属于违反约定,可以就此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余人返还应偿还部分的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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